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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利义务权利义务转让

2022/07/15192 作者:佚名
导读: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后,由于情况或条件的变化或其他原因,致使需要第三人加入到合同中来,享有其中的某些权利、承担某些义务,受该合同某种程度约束的一种法律行为。合同转让包括权利的转让、义务的转让或权利义务共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能相应减少因合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失,避免纷争的出现。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某些合同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后,由于情况或条件的变化或其他原因,致使需要第三人加入到合同中来,享有其中的某些权利、承担某些义务,受该合同某种程度约束的一种法律行为。合同转让包括权利的转让、义务的转让或权利义务共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能相应减少因合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失,避免纷争的出现。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某些合同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有三种情形:

1、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某涉及具有特定人身份的权利或义务的〈〈演出合同〉〉,某特定的演员便不能将其演出的义务转让于他人;某具有抚恤金请求权的人,便不能将其权利转让。除此之外,一般民商事合同中,只要不违反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转让是允许进行的。

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有着明显区别。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更改,而当事人并未发生变化,而合同转让则是合同当事人中增加进来第三人,其受该合同某种程度的约束,而合同的内容则未有任何变化。 2100433B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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