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成本计算法亦称“完全成本法”、“吸收成本法”。简称“全部成本法”,在计算产品成本时,把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性制造费用和固定性制造费用全部包括在内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采用全部成本法时,产品不仅要分排变动成本,而且还要分桂当期发生的固定性制造成本。即全部成本随产品的转移而转移,而当期收益只负担销售产品应分桂的推销和管理成本。
采用全部成本计算法,主要是为企业经营者、外部的投资者以及税务等其他部门提供成本信息,并可刺激企业的生产,但在这种成本计算方法下,单位产品成本不能真实反映生产部门的实绩,责任不明确,不利于控制成本而且会使企业片面追求产量、产值,导致盲目生产,产品积压,财政虚收;同时,固定性制造费用的分配手续繁,工作量大。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