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计价标准。监督、检查有关计价标准的执行情况,制定本省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相关计价标准,对全省公路建设造价进行规范与监督管理。 二、参加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的公路基本建设各阶段计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负责编制、修订本省公路建设各阶段的补充定额及编制办法,报省交运输通厅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交通运输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三、组织全省公路养护定额的测定和编制工作,报省交通厅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交通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四、负责审核全省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作为上级审批或上报的依据。
五、参与本省公路基本建设的招标活动。
六、根据交通部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我省公路建设人工费单价,取费标准,定期发布公路工程造价信息。
七、参与本省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主要负责工程竣工决算审核。
八、组织本省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的执业培训、考核工作,审查从业人员的资格。
九、负责本省公路工程造价资料积累工作,建立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