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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中标实施情况

2022/07/15129 作者:佚名
导读:本着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我们在建设单位的理解与配合下,在各种类型的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积极推进“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式,在不断地探索与尝试中,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其主要做法: 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不再强制设立标底,由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改变过去依据预算定额进行定价,为由投标单位按照自身技术管理水平自行定价、自主报价。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工程经济标由经济类专家评审,建设单位从建设工程

本着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我们在建设单位的理解与配合下,在各种类型的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积极推进“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式,在不断地探索与尝试中,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其主要做法:

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不再强制设立标底,由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改变过去依据预算定额进行定价,为由投标单位按照自身技术管理水平自行定价、自主报价。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工程经济标由经济类专家评审,建设单位从建设工程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标,最终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报价。

为保证“最低价中标”的顺利实施,招标办在各个方面都采取了有力的措施。首先迅速建立起经济类专家评委库,从造价咨询部门、大专院校、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等单位聘请了数十位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注册造价师等专家作为评委,他们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为评标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次,为防止发生因施工图纸深度不够、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报价误算、漏项等不反映真实报价的情况,所有工程一律采用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方式,统一标准、便于评审;第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详细注明优惠让利或降低成本的理由及措施,不得对报价不明不白地“砍一刀”;第四,为防止投标单位哄抬报价、保障建设单位的利益,对于最低中标价仍然高于标底的,允许招标单位重新招标或对投标单位依次议标;第五,中标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前,须提供合同价5%一10%的银行履约保函,且随着中标价与标底相差幅度的增加,保函额度亦随之加大。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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