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装管理
第十五条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必须经有审核权的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进行资质审核,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按证书所核定的工程承包范围承接建筑幕墙工程(包括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严禁无资质承包及越级承包建筑幕墙工程。
第十六条对实施招投标管理的建筑幕墙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必须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实施建设监理。
第十七条玻璃幕墙工程的结构设计、生产制作、产品检测、施工安装、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幕墙》(JG3035)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