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修筑于路基上的端刺应按设计要求的位置、形状、尺寸与路基同步修建,不得因其施工而损坏、影响路基的稳定与安全。
2 基坑开挖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坑不得浸水。
3 在已填筑路基上可采用“一标二挖三修面,分层开挖勤出碴”的基坑开挖方法。宜采用电动手锯切缝,防止扰动外侧表层填料,基坑坑壁应预留10cm最后进行修面。“一标”指开挖前基坑边线用墨线标识于路面,标出基坑轮廓。“二挖”指基坑开挖分芯部及坑壁两个区域,先芯后壁,先重后轻,分步开挖,避免开挖扰动基坑四周填料。“三修面”指坑壁修面从上至下分三步进行。路基面往下第一层约8cm深坑壁修整为第一步修面,采用风镐距离边线约2~3cm竖直打钎凿面;第二步进行下部坑壁修整,钢钎与坑壁成20~30°夹角;第三步为精修,采用人工凿平,以修整少量突出及松动部分,使坑壁平整、稳定。“分层开挖”指开挖时结合填筑层厚进行开挖,不但可以提高工效,而且有利于确保坑底质量。“勤出碴”指及时出碴,防止基坑四周堆载和基底超挖。施工中如发生基坑泡水现象,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满足设计要求。
4 基坑开挖方法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不得影响路基安全、稳定。
5 坑壁、基底应平整、无松散剥落。
6 预埋件数量、位置、型号和综合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7 端刺基坑全部用混凝土灌注密实后,端刺混凝土表面与路基表面应衔接平顺。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