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13]44号)等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结合近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在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本编制规定。本规定主要用于在前期工作阶段确定水利工程投资,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是对水利工程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基础。建设实施阶段,本规定是编制工程标底、投标报价文件的参考标准,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文件时可根据企业管理水平、结合市场情况调整相关费用标准。本规定适用于大型水利项目和报送水利部、流域机构审批的中型水利项目,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