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1.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要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必须信息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具有较高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各方主体应当平等,一方面,应给予符合条件的一切潜在投标人平等的投标竞争机会;另一方,交易价格必须公平,不允许压价招标以及投标人串通,抬价投标。
3.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要求在进行评标、决标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既定的评标、授标的标准和条件,无偏袒、无歧视地客观选择决定中标人。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的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民事行为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也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这一原则要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必须真实合法,信守契约。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必须承担因欺骗、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和损害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