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规范(CJJ、T117-2007)》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的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档案局制定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的有关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有关专家审查定稿。《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规范(CJJ、T117-2007)》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zz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