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定额指标用于控制设计面积,每户建筑面积一般应根据国民经济水平制定控制指标。
(1)人均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居住总人数(M2/人);
(2)人均居住面积=居住总面积/居住总人数(m2/人);
(3)人均使用面积=使用总面积/居住总人数(m2/人);
(4)人均有效面积=有效总面积/居住总人数(m2/人);
(5)户均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总户数(m2/户);
(6)户均居住面积=居住总面积/总户数(m2/户);
(7)户均使用面积=使用总面积/总户数(m2/户);
(8)户均有效面积=有效总面积/总户数(m2/户);
(9)户均面宽指标=建筑物长度/总户数(m/户)。
以上指标中,有效面积指建筑平面中可供使用的面积;使用面积指有效面积减去交通面积;结构面积指建筑中结构所占的面积;建筑面积指有效面积加上结构面积(层高2.2米以下不计建筑面积);建筑体积包括屋顶及地下室体积。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