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对档案库房设计的基本要求:档案库应集中布置, 自成一区;布局应简单紧凑, 尽量减少外墙面积;库区入口应设缓冲间;库区比库区外楼地面高出0.02米;档案库应分大、中、小库,并各自有独立出入口,不宜串通;库房净高不应低于2.40米,局部净高不低于2.20米;档案库的围护结构应根据室内温湿度要求,当地室外气象参数和有无采暖、通风、空调设备等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其构造;屋顶应达到保温隔热要求;应做保温门、双层窗,有密封措施;每开间的窗洞面积与外墙比例不大于1:10;母片库不宜设窗,若有外窗,应有遮光设施;档案装具布置应成行地垂直于有窗的墙面,采光窗应与装具间的通道对应,还规定了装具排列各部分的尺寸,各类装具的档案存储定额的计算指标;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应为500千克/平方米。使用密集架应不少于1200千克/平方米。规范强调了珍贵档案应专设珍藏库。规范还具体规定了档案库及业务、技术用房设置空调时室内温湿度的要求(见表)。
该规范是根据档案馆建筑的历史经验和现代档案馆建筑的技术要求,参照国际档案馆建筑技术功能标准,结合中国的气候条件、经济状况和建筑能力而编制的,对中国档案馆建筑有普遍指导意义。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