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所有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总和(kW)。它是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时,必须提供的数据。
电力负荷计算时,将不同工作制下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换算为可统一计算的容量。长期工作制时的电动机等于其铭牌上的额定容量。反复短时工作制的电动机为额定容量换算到统一负载持续率下的有功功率为:当采用需要系数法或二项式法计算时,统一换算到负载持续率为25%;当采用利用系数法计算时,统一换算到负载持续率为100%。电焊机及 电焊变压器为额定容量统一换算到负载持续率为 100%时的有功功率。照明设备为:白炽灯为灯泡的额定容量;气体放电灯为灯泡(管)功率加镇流器消耗的功率。成组用电设备为不包括备用设备在内的各个单体用电设备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