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青海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2022/07/15126 作者:佚名
导读: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州(地、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州(地、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