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变形计算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建筑物或构筑物上部结构由于地基沉降而引起的变形不 出现妨碍正常使用的裂缝和破损,因此地基设计时在下列情况下除了按承载力进行计算外,尚应进行地基变形的计算。
1.对于重要的、有纪念性的大型建、构筑物。
2.在生产工艺上、使用上对地基的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
3.平面图形复杂的建、构筑物。
4.两相邻建筑物在荷载和基础形式上显著不同时。
5.建、构筑物由于地基变形产生的沉降会影响正常使用,得事先估算地基变形,以便设计 时采取提高建、构筑物底层标高的措施者。
6.对于地基不均匀沉降较敏感的建、构筑物。
7.在新建或原有建、构筑物内大面积堆载或附近堆积重物、大量填土时。
8.在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堆填时间在5年以内者。
9.软弱地基上两相邻建筑物距离较近,以致可能发生倾斜情况时。
在计算地基变形时,尚须考虑建筑物的结构类型以及其他各种因素,并按以下特征控制。
1.对于砖石结构应由局部倾斜比控制。
2.框架结构和单层排架结构应由相邻柱基的沉降差控制。
3.在地基比较均匀时,单层排架和多层框架结构柱基的最终沉降量在允许沉降量范围之 内,可不验算相邻柱基沉降差。
4.在地基比较均匀且无相邻荷载影响时,高耸构筑物的最终沉降量在允许沉降量范围 内,可不验算倾斜值。
5.在必要情况下,需要分别预估房屋和构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地基变形值,以 便预留房屋或构筑物之间的净空,考虑连接方法和施工顺序。此时,一般房屋的最终沉降量,在 施工期间:
(1)对于砂土可认为已完成100%;
(2)对于低压缩性粘土可认为已完成50%~80%;
(3)对于中压缩性粘性土可认为已完成20%~50%;
(4)对于高压缩粘性土可认为已完成5%~20%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