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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实施日期

2022/07/15243 作者:佚名
导读:第三十五 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 条本办法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暂行规定》[沈政发(1989)6号]、《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沈政发(1992)49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五 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 条本办法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暂行规定》[沈政发(1989)6号]、《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沈政发(1992)4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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