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造价的标准定额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情况及计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争议的工程造价进行调解。
3、负责采集并发布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和工程造价平均指数、价格变化趋势等造价信息,负责本市工程造价应用软件管理。
4、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结算等造价备案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6、指导县(市、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7、承办市住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