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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实施建议

2022/07/1584 作者:佚名
导读:该标准实施后,为保障用水定额标准在以后监督用水行为、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中发挥实效和作用,建议如下: 加强用水定额指标解读与宣贯: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种媒体开展用水定额指标解读和宣传,向各行业协会、用水大户等尤其是高耗水行业派发宣传小册子或举办专场宣讲会,详细解读各项指标的意义、适用范围、对用水户的要求和影响等,结合该标准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普及节水知识,提高群众节水意识

该标准实施后,为保障用水定额标准在以后监督用水行为、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中发挥实效和作用,建议如下:

  1. 加强用水定额指标解读与宣贯: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种媒体开展用水定额指标解读和宣传,向各行业协会、用水大户等尤其是高耗水行业派发宣传小册子或举办专场宣讲会,详细解读各项指标的意义、适用范围、对用水户的要求和影响等,结合该标准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普及节水知识,提高群众节水意识。

  2. 建立用水定额管理考核制度:建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用水定额作为节水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节水型单位创建必须依据中国国内先进用水定额进行评选,不符合先进用水定额的不得评选为节水型单位。

  3. 加强相关法规文件的制定:结合广东省各地市水资源特点、节水现状及用水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关节水法规和政策,把用水定额纳入相关法规和政策,实现节水管理由原先单一的行政手段向行政加法制综合手段的转变,实现用水定额由地方标准向地方政策法规。

  4. 加强用水定额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要根据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产品种类等选择先进的用水定额。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项目年最大取水量不得超过根据项目设计规模和用水定额核算的取水量。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批复文件应注明项目采用的用水定额。换发取水许可证时,应按照该标准实施的用水定额重新核定许可取水量。逐步推进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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