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建设规律是基本建设经济规律体系构成之一。它是指各种类型的基本建设之间及其各自内部的建设安排必须有联系的配套进行。它根源于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劳动手段的体系性、生产能力的完整性、社会生活的多样性。其基本内容是:生产性建设和非生产性建设要配套,各类生产性建设要配套,各类非生产性建设要配套,“骨头”(厂房和机器设备等)和“肉”(市政建设和服务性的设施等)要配套,重点建设和一般建设要配套,大、中、小型建设项目要配套,一个建设项目内部的主体工程与辅助工程要配套等。
只有成龙配套地进行建设,才能形成完整的生产能力,提供综合的社会效益。其基本要求是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条件适时安排,同步建设。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