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建设单位编制立项文件时,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向河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②河道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江河防洪规划,是否符合防洪标准,是否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等内容进行审查。流域机构在对重点项目进行审查时,还要征求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意见。
③河道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书60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同意兴建的,发给审查同意书。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立项文件时,要附上审查同意书,否则计划主管部门不予审批。
④建设项目批准后,建设单位要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送河道卞管部门审核后,再办理开工手续。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设不仅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甚至可能造成垮堤事件。有些地方行政干预造成越权、越级审批,干扰了河道管理单位正常的管理秩序。要明确管理职,完善管理办法,加大执法力度,使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逐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