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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简介

2022/07/15141 作者:佚名
导读: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进一步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重新调整了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赵希伟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刘昌志、初毅、雷志斌、曹会武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将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同时确定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进一步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重新调整了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赵希伟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刘昌志、初毅、雷志斌、曹会武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将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同时确定由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综合法规处共同组成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和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各处室、直属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2、健全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为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我局先后修定下发了《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辽宁省物价局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和内容保障工作的安排意见》、《关于加强全局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宁省物价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规章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各部门、直属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3、重新修订公开目录,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法[2012]45号)确定的价格和收费信息重点工作任务,重新修订了《辽宁省物价局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和《辽宁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辽宁省物价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发布。修订后的《辽宁省物价局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增设了“民生价格、收费公示、价格听证、明码标价、价格执法”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信息,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范围,扩大了群众价格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办发[2012]26号、辽政办法[2012]45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省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省物价局先后两次召开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局务会议,积极研究制定全省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以省物价局文件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物价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价发[2012]86号),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以表格形式细化到每个处室和直属单位,明确了信息公开内容、完成时限、公开载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分管领导。

为进一步拓展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渠道,重新改版并开通了辽宁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民生价格(价费标准)、价格政策、价格执法、价格听证、收费公示、明码标价”等信息公开重点专栏,并实现了网站专栏与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链接,方便群众查阅。

为方便网站信息员通过物价局门户网站上传及加载价格信息,编制了《辽宁省物价局电子政务外网应用系统软件操作指南》,并在新版门户网站开通前,分两批对全局信息员和部门领导进行了集中培训。

根据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参加了2012年8月15日在辽宁人民会堂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发布会,就深入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做了专题发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物价部门的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及保密原则,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政策。

一是局机关及检查分局、认证中心等部门在主要办公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电子显示屏,公开主要职责权限、省级管理的价格和收费目录、价格工作纪律、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充分发挥物价局门户网站政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服务社会的功能,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现行价格法规、价格政策、价费标准、价格执法等信息127条,提高了价格工作透明度。

三是认真受理群众通过民心网反映和咨询的价格问题。2012年全省物价系统共受理民心网价格举报投诉与政策咨询1298件,办结率、满意率100%,还利于民2392万元,在民心网解决群众问题质量排行榜中位居首位。

四是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价格政策、发布价格监测信息、曝光典型案例,积极引导和稳定社会预期,起到了稳价安民的作用。

2、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发布等工作。收集整理了2003年以来的省物价局出台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政策性文件,通过辽宁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对外发布,并同时报送省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截至2012年12月30日,省物价局向省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公开文件21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2012年出台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性文件38件,教育、药品、医疗、电力等涉及民生方面的价格和收费标准信息45件,价格法规、价格执法、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信息44件,其他工作动态和新闻动态信息652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申请人需要我局主动公开《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可采取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5件,涉及阶梯电价、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建设项目咨询收费等内容,我局均在规定时间答复了申请人,申请人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满意。

对于上述申请项目,我局均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意见

2013年我局将继续依托省政府和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做好价格和收费信息的加载、发布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平台,宣传价格政策,发布价格信息,展示工作成果。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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