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苏州市区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2022/07/15105 作者:佚名
导读:为解决装修垃圾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垃圾治理能力,建设生态美好城市,提升政府为民服务水平,2018年8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区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8〕258号),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城市建设中产生了大量装修垃圾,偷倒乱倒现象频现,由于缺乏终端的规范化处理,装修垃圾面临无处可去的境地,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

为解决装修垃圾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垃圾治理能力,建设生态美好城市,提升政府为民服务水平,2018年8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区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8〕258号),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城市建设中产生了大量装修垃圾,偷倒乱倒现象频现,由于缺乏终端的规范化处理,装修垃圾面临无处可去的境地,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因此,为解决装修垃圾存在的突出问题,亟需对其进行规范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8〕65号)要求,制定《苏州市区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目标

推进苏州市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建立装修垃圾管理体系,提高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能力,减少装修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力争用1至2年时间,实现装修垃圾的常态长效管理目标。

三、主要内容

通过加强源头管理、完善清运体系、加快终端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等一系列举措实现装修垃圾的闭环管理。一是加快建设装修垃圾处置终端。项目分两期建设,由苏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先行建设一期,年处理为15万吨。后期将根据扩能增量需求实施二期项目建设,年处置能力约30万吨。二是落实清运工作主体。各区负责辖区内的装修垃圾清运管理,由环卫部门组织代运或政府采购的方式明确清运企业,清运处置全过程实现联单式管理,建立监管信息系统。三是明确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修订《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区环卫收费有关规定的意见〉的通知》(苏府办〔1999〕5号)中装修垃圾清运费有关条文,完善装修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产生单位或个人承担装修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待装修垃圾处置终端投入运营,通过第三方评估后,由渣土协会公布市场调节价。装修垃圾中含有不可利用的轻质物,由处置企业送往七子山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费用参照生活垃圾处置方式由各区财政负担。四是建立监督管理的体系。将装修垃圾处理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清运企业的管理制度,原则上纳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办公室管理运输企业目录的方可参与政府采购,从事清运工作。环卫部门负责清运的运输车辆参照生活垃圾运输要求进行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是市市容市政部门要加快推进装修垃圾终端处置能力建设,同时建立装修垃圾管理信息系统,把产生单位和个人、清运单位、终端处置企业纳入管理范畴,建立相互协调机制,防止擅自处置装修垃圾行为发生。二是各级政府要按照垃圾强制分类的要求,加强对装修垃圾处理的组织与领导,确定装修垃圾清运组织方式、补贴政策,落实管理形式,提高对装修垃圾的管理水平。三是各级城管(市容市政)部门要牵头做好装修垃圾管理,落实相关责任单位,明确街道(镇)工作职责,要加大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将装修垃圾的管理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管理年度任务进行考核通报。四是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装修垃圾管理的巡查检查力度,确保装修垃圾运输处置体系能有效和规范运行。五是加强城管(市容市政)、住建、财政、物价、公安交警、物业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出台相关政策,完善收费机制,积极推进装修垃圾管理体系建设,形成装修垃圾处理良性循环。发挥协会作用,完善以市场为主体的有偿服务体系。 2100433B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