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诸多方面的多个环节。一个完整的招标采购过程,基本可以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一)策划
招标活动是一项涉及范围很广的大型活动。因此,开展一次招标活动,需要进行认真的周密策划。招标策划主要应当做好以下的工作:
(1)明确招标的内容和目标,对招标采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研究和探讨。
(2)对照表述的标底进行仔细研究。
(3)对招标的方案、操作步骤、时间进度等进行研究决定。例如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使项目业主亲自主持招标还是请人代理招标,分成哪些步骤、每一步怎么进行等。
(4)对评标方法和评标小组进行讨论研究。
(5)把以上讨论形成的方案计划形成文件,交由项目领导层讨论决定,取得项目领导决策层的同意和支持。
以上的策划活动有很多诀窍。有些项目为了慎重起见,应该邀请招标代理公司代理进行策划。
(二)招标
在招标方案得到公司的同意和支持以后,就要进人实际操作阶段。招标阶段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部分:
(1)形成招标书。招标书是招标活动的核心文件,要认真起草。
(2)对招标书的标底进行仔细研究确定。有些需要召开专家会议确定,重点项目甚至可以邀请咨询公司代理编制。
(3)招标书发送。要采用适当的方式,将招标书传送到潜在的投标人手中。例如,对于公开招标,可以在媒体上发布;对于选择性招标,可以用挂号或特快专递直接送交所选择的投标人。许多标书需要投标者花钱购买,有些标书规定投标者要交一定的保证金后才能得到。
(三)投标
投标人在收到投标书以后,如果愿意投标,就要进入投标程序。
投标书、投标报价需要经过特别认真地研究、详细地论证完成。这些内容是要和许多供应商竞争评比的,既要先进,又要合理,还要有利可图。
投标文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一份正本、若干份副本,并且分别封装签章,信封上分别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寄到招标单位。
(四)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通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并邀请投标商或其委派的代表参加。开标前,应以公开的方式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有无撤标情况、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否符合要求、投标项目的主要内容、投标价格及其他有价值的内容。开标时,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允许投标商作简要解释,但所作解释不能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实质性地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以电传、电报方式投标的,不予开标。
开标要做开标记录,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号、刊登招标通告的日期、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的名称、投标商的名称及报价、截标后收到标书的处理情况等。
在有些情况下,可以暂缓或推迟开标时间,如招标文件发售后对原招标文件作了变更或补充;开标前,发现有足以影响采购公正性的违法或不正当行为;采购单位接到质疑或诉讼;出现突发事故;变更或取消采购计划等。
(五)评标
招标方收到投标书后,直到招标会开会那天,不得事先开封。只有当招标会开始,投标人到达会场,才将投标书邮件交投标人检查,签封完好,当面开封。
开封后,投标人可以拿着自己的投标书当着全体评标小组陈述自己的投标书、并且接受全体评委的质询,甚至参加投标辩论。陈述辩论完毕,投标者退出会场,全体评标人员进行分析评比,最后投票或打分选出中标人。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是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选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六)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者后,要通知中标方。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招标采购的全过程。在特殊的场合,招标的步骤和方式也可能有一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