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负责组织对本地区2010年12月31日前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甲级、乙级、暂定乙级)的统计及对企业书面报表的审核工作,并于2011年3月20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报表及加盖建设局公章的各市上报数据汇总表(采用建办函[2010]950号附件3表格)上报我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将此项工作和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做到数据准确、底数清晰,对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报表的企业要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进行重点检查。
三、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日常监管的分工,明确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承担单位及联系人,并于2011年1月25日前将《各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承担部门及联系人员情况表》(见附件二)加盖建设局公章,报送我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邮编:050051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联系人:闫凌燕
附件:1.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详见河北建设网)
2.各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承担部门及联系人员情况表(详见河北建设网)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