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国土资发〔2014〕19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定州市、辛集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意见》(冀政〔2014〕55号)精神,省厅对《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6月28日
附件:
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