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后两年建设重点。
继续实施县际和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按照业经国务院批准的县际和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方案,从2003年开始实施西部地区县与县之间,中部地区县到乡,东部地区乡到村实现通油路和水泥路,建设总规模约17.6万公里,其中东部地区6万公里、中部地区7万公里、西部地区4.6万公里,国家安排投资500亿元。到2005年底基本实现:东部地区“油路到村”,中部地区“油路到乡”,西部地区“县与县之间通油路”(未含西藏自治区)。
(二)“十一五”建设重点。
在“十五”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1、东部地区:继续安排乡通村公路建设,全面实现“油路到村”。
2、中部地区:继续实施通乡、通村公路建设,全面实现“油路到乡”;基本实现“油路到村”。
3、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通乡公路,基本实现“油路到乡”、“公路到村”(西藏自治区视建设条件确定)。
五年时间农村公路建设总规模约81万公里,其中:东部地区约20万公里、中部地区约50万公里、西部地区约11万公里(未含村通公路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