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字第22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年3月1日
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原《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的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5月10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