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修改决定

2022/07/15126 作者:佚名
导读:(七)《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1997年9月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公布,根据2004年6月28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⒈将第八条第三款修改为:“鼓励开发、应用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计价软件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并报市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⒉删除第十条。 ⒊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应当

(七)《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1997年9月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公布,根据2004年6月28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⒈将第八条第三款修改为:“鼓励开发、应用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计价软件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并报市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⒉删除第十条。

⒊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应当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得上浮或者下调。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当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

⒋删除第十三条。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