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架子队性质:是隶属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参加施工企业内项目和社会施工承包的专业化施工作业队。
2、组建架子队的基本思路:一是在现有专业工程队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每个队组建若个施工工班,工班人员(施工人员)由专业工班长(领工员)在社会上招聘。二是内部张榜竞聘架子队队长,由竞赛后的队长组建架子队。
3、架子队运作模式:实行合同化管理,按承担合同量,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负盈亏的架子队就是分包队,国家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分包。而且工人工资要由施工企业最终负责,不可能交给架子队不管。换句话说,架子队干赔了,就可以不给雇佣的劳务发工资了?不许的。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4、经费来源:通过施工企业预拨部分启动资金和内部员工集资(参股)形式筹措运转资金。
5、员工管理:架子队在册员工和劳务工统一纳入施工企业日常行政管理,执行施工企业现行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规定。并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把工作分解到每一单项,每一个人。在无施工任务期间,正式员工按内部员工息工费标准执行,外聘劳务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技工享受息工工资待遇。息工生活费由施工企业补贴一部分,架子队自留资金中拿出一部分来解决,一般劳务人员采用“哪里来,回哪里去”的方法,就地消化。
6、设备管理:架子队上场项目后,大型设备由施工企业项目负责调配,大型施工设备短缺部分,授权架子队临时租用,其租赁合同由项目审定后实施。小型机具由架子队自行配置、自已使用,其产权归出资人所有。
7、材料管理:大宗材料由施工企业项目供应与采购,非主控材料由项目下达承包单价,由架子队自行采购使用,包括地材地料等零星材料,或按工序承包单价(材料消耗定额),由架子队自行采购使用和控制,超支不补,节约自留。
8、工资管理:人员工资,以工班为单位按承包单价和完成产值情况自行核算,自行分配,高不封顶,低不保底。
9、资金管理:前期筹措资金,包括施工企业拨付的启动资金,按照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年未或项目决算后,员工个人筹资部分按盈亏情况进行分配。
10、其他管理:日常行政管理和党群工作参照建制队内容和标准进行管理。
11、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铁路施工单位依旧是由施工单位组建项目部,项目部下面设作业队,所谓的自负盈亏架子队并不存在,推广架子队并不会对施工和员工有什么益处,这种推广毫无意义。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