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125号),加快市政基础设施PPP推广运用步伐,了解掌握全省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进展情况,现就做好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列入国家前三批PPP示范项目和省级PPP项目库项目,以及其他(在建和待建)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包括城镇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中水利用、垃圾处理、城乡环卫、建筑节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等相关项目。
二、报送要求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PPP推广运用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整理本辖区内项目,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填写《河北省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进展情况表》,于2016年12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厅综合财务与对外合作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