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部
(一)负责文电、会务、值班、机要、保密、督查等单位日常运转工作。
(二)负责承担信息、信访、信息化、新闻宣传、机关党建工作。
(三)负责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工作。
(四)负责教育培训、固定资产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财务计划部
(一)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申报单位年度行政经费预算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制定年度分解执行计划。
(三)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信和保函的管理,申报核拨建设资金,办理部门决算、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固定资产登记及产权移交。
(四)负责执行财务有关规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及财务公开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法律合同部
(一)负责法律事务,为工程建设管理和日常运作提供法律保障。
(二)对包括招标文件在内的各类文件、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负责处理法律纠纷。
(三)负责招标工作的监督把关。
(四)负责工程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等合同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工程档案和文书档案管理。
(六)负责组织合同履约督办及履约评价工作。
招标预算部
(一)负责招标、造价管理及合同结算工作。
(二)负责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制招标及造价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负责组织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
(五)负责各类合同(协议)、招标文件范本的编制工作。
(六)负责审核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标底。
(七)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及有关造价文件资料。
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光明商会大厦9层0910室
技术管理部
(一)负责统筹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技术、质量标准体系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文明生产监督体系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生产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及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第三方安全、质量巡查管理工作。
(四)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五)负责组织技术领导小组会议。
(六)负责组织重大技术方案的论证。
(七)负责组织重大工程变更专家论证工作。
(八)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前期策划部
(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前期阶段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项目的接收和牵头制定项目全周期工作计划。
(三)负责咨询单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水保、地质灾害、森林保护等)、中介机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设计单位(测绘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的招标及委托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水保、地质灾害、林地使用、工程测绘、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图审查等工作。
(五)负责办理规划、建设、消防、环保、交通、水务、农林等审批手续。
(六)协调项目实施阶段的后续服务。
(七)负责前期阶段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及履约评价工作。
工程管理一部至五部
(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验收、移交等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实施计划。
(三)负责组织项目监理、施工、第三方监(检)测等服务单位的招标及委托工作、签订相关合同(协议)。
(四)负责办理水电接驳、施工许可、占道施工、管线迁改等有关手续。
(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施工阶段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及履约评价工作。
(七)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验收、移交、质量保修监管及合同结算报审等工作。
(八)负责施工阶段工程档案的收集、归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