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2〕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为促进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科学、合理、有效使用,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对2008年制定的《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