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老旧管线改造力度。重点改造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排水管网,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建设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各管线单位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供热、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要加快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对存在塌陷、火灾、水淹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电力电缆通道进行专项治理改造,加快电力配网改造建设,推进城市电网、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实施城市宽带通信网络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光纤入户改造,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改造。各管线单位应制定老旧管线改造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同步实施同一地段老旧管线改造。
(二)消除安全隐患。各管线单位定期排查并消除地下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力度清理拆除占压地下管线的违法建(构)筑物。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窨井盖管理,落实维护和管理责任,采用防坠落、防位移、防盗窃等技术手段,避免窨井伤人等事故发生,完善地下管线配套安全设施,做到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施工、交付使用。
(三)强化安全措施。建立健全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管线单位积极联动的巡视养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实行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强化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管理。管线单位要加强地下管线的日常管理,编制完善地下管线安全应急抢修和处置预案,配套完善安全检测及应急装备,并定期组织突发事故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