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绿色小水电评价,需要在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认证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小水电的特点,进行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制度设计和技术标准研究。目前可供借鉴的内容主要包括绿色(低影响)水电认证制度、水电可持续性评估规范和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技术标准。
(1)绿色/低影响水电认证制度
瑞士的绿色水电认证和美国低影响水电认证在机制上十分接近,可以用技术评价和经济激励两个方面进行概括:建立技术标准对水电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满足标准的水电站可以获得认证,这些电站能够以绿色水电或低影响水电的标志进行市场营销,从而获得额外收益,并且这些收益必须用于电站影响区域的生态修复。绿色水电认证标准从水文特征、河流系统连通性、泥沙和河流形态、景观与生境、生物群落5个方面反映健康河流生态系统的特征,并通过5个方面的管理措施来实现,即最小流量管理、调峰、水库管理、泥沙管理、电站设计,环境要求与管理措施的内容形成环境管理矩阵,对于矩阵中的每项内容提出了评估标准。
低影响水电认证标准考虑了8个方面的内容:
(1)河道水流;
(2)水质;
(3)鱼道和鱼类保护;
(4)流域保护;
(5)濒危物种保护;
(6)文化资源保护;
(7)公共娱乐功能;
(8)未被建议拆除。
绿色水电认证和低影响水电认证的技术标准都是针对水电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绿色水电认证基本采用定性判断的方法,低影响水电认证把执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为认证依据,两者都没有明确提出定量的技术指标和标准。
(2)水电可持续性评估规范
2008年开始,IHA组织包括政府、国际投资机构、开发商以及非政府组织等机构代表,经过广泛的研讨、试用和完善,于2010年11月正式发布了《水电可持续性评估规范》,为开展水电开发的综合评估提供了一套全面和可操作的技术工具。
评估规范可以供水电投资、运营、建设、管理等部门进行水电项目可持续性评估而使用,从而为决策和管理提供支持,还可以为水电开发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对话的工具。在结构方面,水电可持续性评价规范包括四个部分(Section),分别为前期阶段、项目准备、项目实施和项目运行,这四个部分对应着水电开发的不同时间阶段。每个部分都包含数目不等的主题(Topic),这些主题代表具体的评价内容。每个主题都由主题说明、评分方法和评价指南三个部分组成,以指导具体的评估工作。评价规范采用5分制进行评分,1分为最差,5分为最好,3分表示基本良好。评分一般从评价、管理、利益相关者支持水平、遵守规定和计划、效果5个方面进行,评分方法列出了每个级别得分需要满足的要求。
IHA的水电可持续性评估规范综合考虑了环境、经济和社会三个方面,评价要素比较全面,但是对于各个要素的评估都是基于定性描述的方法,没有提出具有较好代表性的评价指标和量化的阈值标准。
(3)我国相关技术标准
我国在水电工程的环境、经济和移民等方面都建立了相应的技术标准。在水电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在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环境保护设计、竣工环保验收四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小水电工程也有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计的技术标准。
经济评价标准主要侧重于项目准备阶段进行经济可行性的评价,小水电项目也建立了经济评价规程。我国水电开发的社会评价和技术标准基本是移民安置方面的内容,包括移民安置规划、安置规划设计、实物调查以及移民后期扶持等具体内容。这些技术标准涉及的时间阶段基本是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初期,没有包括水电工程的长期运行阶段。而水电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更多体现在工程运行阶段,并且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过程大多具有动态特征,很多效应往往需要一定时期后才能显现。因此不能认为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工程在环境上就一直是可接受的,还需要在工程运行过程中进行持续的监测、评估和管理。水电工程的经济和社会评价也都具有类似的特征。
在技术内容和评价指标方面,这些标准主要规定了规划、评价、设计和验收的内容、方法和要求,但基本没有涉及如何衡量水电工程生态、经济和社会影响的趋势和程度,例如,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中进行环境影响可接受的判断,主要是专家根据环评报告和竣工调查报告进行综合判断,无法定量判断工程环境影响的程度。综合以上内容,对国际和国内相关认证制度和评价标准的主要作用、基本内容和标准特点归纳如表1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