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评价的客观性,绿色小水电评价的指标和标准尽可能实现定量化,对于难以定量化的指标,可以通过专家定性判断的方法进行评价。根据绿色小水电评价的类型和特点,评价基线和标准阈值是确定评价标准的两个关键问题。
评价基线
绿色小水电评价采用应用较为广泛的分级标准评价法,评价基线是确定评价标准的基础。如图2所示,分级评价需要首先确定低基准线和高基准线,进而在两者之间进行分级,每一级赋予不同的得分。由于绿色小水电评价属于“选优”类型的评价,因此满足小水电开发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要求是评价的低基准线,满足合规性要求可以得到最低得分,在评价内容上表现达到优秀水平是评价的高基准线,可以得到最高分。对于中间级别的得分,可以根据每项指标的分值以及分级数目,决定每个级别的标准范围。
标准阈值
对于各项分级标准,主要采用以下3种方法确定:
(1)借鉴已有标准或研究成果,包括水文情势、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温室气体减排,以这些标准或研究成果的相关阈值确定分级标准;
(2)参照行业水平确定分级标准,包括景观中的土地扰动恢复情况、工程运营稳定性、区域经济贡献;
(3)对照同期水平或设计要求,移民安置效果是与参照人群的同期生产生活水平进行对比,水资源综合利用是以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比较;
(4)专家经验,包括水电站入库和出库水质变化程度的评价标准由专家经验制定;
(5)定性判断,包括景观融合程度,陆生生物多样性、利益共享、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管理。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