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标准修订总述
1.1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 116—2009)这两本标准的重要性如何?
1.2 我国抗震鉴定与加固标准经历了哪几个阶段?各个阶段的特点如何?
1.3 为什么《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95)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 116—98)迫切需要修订?
1.4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95)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 116—98)有哪些主要问题需要改进?
1.5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 116—2009)作了哪些重大调整?
1.6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 116—2009)还有哪些主要修订内容?
1.7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的适用范围?
第2章 现有建筑抗震鉴定加固的基本规定
第3章 场地、地基和基础
第4章 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鉴定与加固
第5章 多层及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
第6章 内框架和底层框架砖房
第7章 单层钢筋混凝土柱或砖柱厂房及空旷房屋
第8章 木结构和土石墙房屋
第9章 烟囱和水塔
第10章 标准使用释疑
第11章 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的强制性要求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8号令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