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第30号
《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已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于2011年9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0月13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1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对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的《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