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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用地面积

2022/07/15441 作者:佚名
导读:第三章用地面积定额 第十条 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包括建筑占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及道路用地等。 第十一条 建筑占地按主体园舍建筑为三层楼房,厨房、晨检、接待、传达室等为平房计算。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0%。 第十二条 室外活动场地,包括分班活动场地和共用活动场地两部分。分班活动场地每生2平方米;共用活动场地包括设置大型活动器械、嬉水池、砂坑以及30m长的直跑道等,每个学生2平方米。 第十三条 绿化用地每学生

第三章用地面积定额

第十条 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包括建筑占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及道路用地等。

第十一条 建筑占地按主体园舍建筑为三层楼房,厨房、晨检、接待、传达室等为平房计算。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0%。

第十二条 室外活动场地,包括分班活动场地和共用活动场地两部分。分班活动场地每生2平方米;共用活动场地包括设置大型活动器械、嬉水池、砂坑以及30m长的直跑道等,每个学生2平方米。

第十三条 绿化用地每学生不小于2平方米,有条件的幼儿园要结合活动场地铺设草坪,尽量扩大绿化面积。

第十四条 道路用地包括国内干道、庭园道路及杂物院等用地。

第十五条 城市幼儿园用地面积定额

规 模

用地面积(平方米)

用地面积定额(平方米/生)

6班

2700

15

9班

3780

14

12班

4680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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