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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相关部门

2022/07/15159 作者:佚名
导读:联合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联合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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