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1∶50000综合勘查任务书,由主管部门下达。根据下达的任务,由勘查单位编制1∶50000综合勘查设计。设计书必须做到任务明确,依据充分,部署合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文字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所附图表清晰齐全。
4.2 编制设计书,首先要做好调查研究。明确任务要求后,要有针对性地系统收集气象、水文、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测试、物探、化探、地下水长期监测、地形图和航卫片等有关资料,并进行航卫片初步解译,草编有关图件,进行野外踏勘。充分了解工作区的工作条件、地质条件和国民经济建设规划与当地政府的具体要求。
4.3 设计书,由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批准。设计书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未经批准不得施工,若工作中出现与设计不尽符合的情况时,勘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并将调整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
4.4 设计书一般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和图件
4.4.1 基本内容
a.前言:包括目的任务,自然地理概况,国民经济建设现状与规划,地质工作研究程度;
b.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概况及存在的主要地质问题;
c.工作部署及工作方法:根据设计的目的与要求,结合工作区的具体条件,确定总体工作部署,详细说明各项工作的布置、工作方法、技术要求、技术措施、工作量及施工顺序、时间安排等;
d.预期地质成果(包括专题任务的成果);
e.组织管理及经费预算。
4.4.2 基本附图
a.研究程度图;
b.工作区建设现状及规划略图;
c.水文地质略图;
d.工程地质略图;
e.工作部署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