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对基本建设的立项、招标和造价的确定是一种科学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建筑市场形成合理竞争,促使施工企业重视经营管理工作,提高基本建设投资主体的投资效益和理性。主要内容是:①对地区、部门和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计划编报情况的审查。②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技术经济论证的审查。③对建设项目立项后取得的表明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性文件的审查。④对设计任务书的审查。⑤对招标方式和程序是否合理、招标内容是否合法进行的审查。⑥对勘察设计和建筑施工标函的审查。⑦对建设工程造价的标底审查。⑧对参加投标的勘察设计单位和建筑安装企业的投标资格的审查。⑨对基建工程概预算的审查。⑩对签订和落实包干责任制的项目主管部门和包干单位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的条件、主体、形式、内容以及投资包干合同的履行情况的审查。⑪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签订的基本建设经济合同的审查。⑫对基建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投资构成的审查。⑬对建设单位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转出投资的审查。⑭对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工程价款结算的审查。⑮对基建工程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的审查。⑯对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经营活动、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的审查等。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