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济南市名泉保护管理办公室,其人员编制并入市城市园林绿化局。
(二)建立综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立信息网络化联系和协作会议制度,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和办事流程,及时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的重大问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属市城市园林绿化局职责的,应当及时告知或移送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处理;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在管理工作中,发现属综合执法机关职责的,应当及时告知或移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处。
(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城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审核,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审批或上报。
(四)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按市编委济编发〔2005〕17号文件执行。
(五)原市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移交市城市园林绿化局管理,其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