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严格执行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认真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进行了答复: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经集体研究后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可以依申请公开的,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明确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我厅2013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1件,都及时安排专人办理,及时向申请人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投诉和行政复议有关情况
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受信息公开咨询27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7人次、电话咨询263人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无偿服务,义务检索、复制、传送,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