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法目的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生态城市建设,同时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生活,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就三明城区而言,扬尘污染已成为城区空气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高市区文明管理水平,控制扬尘污染,营造良好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不仅是我市争创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生态城市必须完成的硬性指标,也是广大市民健康生活、提高生活质量的首要指标。
二、立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三明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共二十九条,主要对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扬尘定义、管理原则、管理主体、扬尘费用纳入造价、建筑施工相关单位职责、施工扬尘防治一般规定、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生产现场、投诉举报、宣传措施、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施工扬尘处罚、道路撒漏处罚、管理部门责任等问题作出明确的法律规范。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