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条件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明确;
b)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或信息系统集成等可能影响评估结果公正性的业务占比不超过50%;
c) 有与开展软件造价评估服务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软硬件环境;
d) 已依据T/CCUA 005-2019或T/BSCEA 002-2019建立软件造价评估工作相关流程规范。
2 财务状况
a) 财务数据真实可信;
b) 财务状况良好,上一年度没有出现亏损。
3 信誉状况
a) 有良好的资信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 近三年没有出现因软件造价评估服务不当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法律诉讼;
c) 在软件造价评估机构定级、相关专业人员评价及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4 业绩状况
本级对业绩状况不做要求。
5 管理能力
a)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从事软件造价评估服务的经历不少于1年;
b) 已建立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考核、日常管理以及离职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并初步实施;
c) 已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项目的组织形式、工作职责和立项、实施、结项、售后服务等各流程阶段的工作内容以及要求,并初步实施;
d) 已建立安全保密制度,主要包括保密要求、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以及保密知识培训课件,并初步实施。
6 技术能力
a) 基于软件造价评估工具提供服务;
b) 具备收集软件项目历史数据的能力。
7 人员能力
a) 持有效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人数不少于3人;
b) 持有效软件造价评估师证书人数不少于1人;
c) 有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专家或有良好的外部技术协作体系。
1 基本条件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明确,成立满2年;
b)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或信息系统集成等可能影响评估结果公正性的业务占比不超过50%;
c) 有与开展软件造价评估服务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软硬件环境;
d) 已依据T/CCUA 005-2019或T/BSCEA 002-2019建立软件造价评估工作相关流程规范。
2 财务状况
a) 财务数据真实可信;
b) 财务状况良好,上一年度没有出现亏损;
c) 财务数据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 信誉状况
a) 有良好的资信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 近三年没有出现因软件造价评估服务不当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法律诉讼;
c) 在软件造价评估机构定级、相关专业人员评价及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4 业绩状况
a) 近三年完成的软件造价评估服务收入总额不少于500万元;
b) 近三年完成的软件造价评估项目个数不少于50个(有完整的项目存档记录)。
5 管理能力
a)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从事软件造价评估服务的经历不少于3年;
b) 已建立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考核、日常管理以及离职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并有效实施;
c) 已建立人员培训制度,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实施;
d) 已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项目的组织形式、工作职责和立项、实施、结项、售后服务等各流程阶段的工作内容以及要求,并有效实施;
e) 已建立安全保密制度,主要包括保密要求、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以及保密知识培训课件,并有效实施;
f) 已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有效ISO9001证书或等效证明文件。
6 技术能力
a) 基于软件造价评估专业工具提供服务;
b) 掌握数据统计分析工具的使用;
c) 已初步建立软件项目基准数据库,项目数据应包含项目特征、规模、工作量、成本等数据项。
7 人员能力
a) 持有效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人数不少于10人;
b) 持有效软件造价评估师证书人数不少于4人;
c) 有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专家或有良好的外部技术协作体系。
1 基本条件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明确,成立满3年;
b)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或信息系统集成等可能影响评估结果公正性的业务占比不超过50%;
c) 有与开展软件造价评估服务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软硬件环境;
d) 已依据T/CCUA 005-2019或T/BSCEA 002-2019建立软件造价评估工作相关流程规范。
2 财务状况
a) 财务数据真实可信;
b) 财务状况良好,年度没有出现亏损;
c) 财务数据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 信誉状况
a) 有良好的资信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 近三年没有出现因软件造价评估服务不当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法律诉讼;
c) 在软件造价评估机构定级、相关专业人员评价及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4 业绩状况
a) 近三年完成的软件造价评估服务收入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b) 近三年完成的软件造价评估项目个数不少于100个(有完整的项目存档记录);
c) 近三年内向客户提供过软件造价评估方法及模型建立或优化服务。
5 管理能力
a)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从事软件造价评估服务的经历不少于5年;
b) 已建立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考核、日常管理以及离职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并有效实施;
c) 已建立人员培训制度,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实施;
d) 已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项目的组织形式、工作职责和立项、实施、结项、售后服务等各流程阶段的工作内容以及要求,并有效实施;
e) 已建立安全保密制度,主要包括保密要求、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以及保密知识培训课件,并有效实施;
f) 已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有效ISO9001证书或等效证明文件。
6 技术能力
a) 基于软件造价评估专业工具提供服务;
b) 掌握数据统计分析工具的使用;
c) 已建立软件项目基准数据库,项目数据应包含项目特征、规模、工作量、成本、进度、质量等数据项,软件项目数量不少于300个;
d) 具备基于历史数据自主建立或优化软件造价评估方法及模型的能力。
7 人员能力
a) 持有效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人数不少于20人;
b) 持有效软件造价评估师证书人数不少于8人;
c) 有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专家或有良好的外部技术协作体系。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