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按照水利部“关于修改发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管〔1999〕637号)文的规定。
第六条 监理单位的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各级监理单位的资格标准:
一 甲级
1. 监理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上岗;
2. 技术力量雄厚。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获准在监理单位注册的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专业配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经济师(或从事工程经济工作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不少于3人;
3. 具有四年以上工程建设监理经历,近三年内承担过一个以上大型或两个以上中型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
4. 能运用现代工程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工程监理任务。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系统应用计算机开展监理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检测、测量等设备;
5. 监理人员结构合理,总监理工程师约占15%,监理工程师约占40%,监理员约占45%,
6.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 .乙级
1. 监理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上岗;
2. 技术力量较强。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获准在监理单位注册的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配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经济师(或从事工程经济工作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不少于2人;
3. 有三年以上工程建设监理经历,近三年内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 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
4. 能运用现代工程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工程监理任务。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较好地应用计算机开展监理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检测、测量等设备;
5. 监理人员结构合理,总监理工程师约占10%,监理工程师约占40%,监理员约占45%;
6. 注册资金不少于60万元。
三 .丙级
1 监理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上岗;
2 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获准在监理单位注册的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配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高级经济师(或从事工程经济工作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不少于1人;
3 在取得暂定级监理资格期间承担过一个以上中型或两个以上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
4 能运用现代工程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工程监理任务,能应用计算机辅助完成监理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一定的技术装备;;
5 监理人员结构合理,总监理工程师约占7%,监理工程师约占43%,监理员约占50%;
6 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
二、申报材料
( 一)《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申请表》;
(二) 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核准书;
(三) 注册资金证明(验资报告);
(四) 单位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五)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批准书》;
(六) 《业务手册》或监理业绩及其证明材料;
(七) 单位组织章程。。
三、办理程序
(一) 单位或个人根据水利部有关规定填写由水利部统一负责制的监理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申请表,并附有关附件,经单位签署意见后,上报水利厅;
(二) 省水利厅初审后签署意见报水利部审批发证。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