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是建设部为控制室内环境污染建章立制重大举措中的一项基础规范,2000年8月初,委托河南省建设厅主编,具体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苏州市卫生检测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南开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共同编制。2001年8月在郑州组织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由建设、卫生、质监、环保、建材、化工、林业、轻工等领域有关管理、科研、生产、设计、施工、检验方面的专家,以及知名院校的专家共同对该规范进行了全面审查。2001年11月由建设部批准、由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以设计选材、材料进场检验、竣工验收指标为重点,以控制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放射性氡、化合物甲醛、苯、氨以及总有机挥发物为目标,针对建筑的不同使用功能、使用对象、使用条件等,围绕建筑材料、装修材料以及室外环境等可能对室内环境构成威胁的因素,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的设计、施工、验收及对建筑室内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依据。目前,有关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和室内环境质量控制的管理制度正在制定之中,近期也将陆续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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