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申请、投标报名登记手续,核验相关资料,办理工程直接发包及其他竞标交易业务相关手续。
(二)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代理事务。
(三)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提供招标、拍卖、挂牌服务。
(四)为县属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社会公共资源经营权出让提供相关服务。
(五)办理招标信息、中标(预中标)公告发布事务;建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信息网络,为交易双方和中介机构提供交易场所、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服务,建立中介机构、供应商网络。
(六)协助办理开标、评标、签约等相关事务;办理评标专家库使用事务。
(七)办理招标、投标活动和政府采购活动情况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存档事务,并按照规定报相关部门。
(八)维护中心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预防和制止交易活动中的各种纠纷。
(九)承办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