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档案、财务、资产、审计、外联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党建、队伍管理、廉政建设、内部教育培训、统战、劳动福利等工作。
(二)应急管理科。负责应急值守、应急处置调度(指挥)工作;承担指挥中心、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与调度(指挥)平台建设管理、应急救援力量与专业队伍协调建设、应急物资与装备调用、灾情统一发布等工作。
(三)自然灾害管理科。指导协调自然灾害防治相关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等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等工作。
(四)综合协调科。负责应急管理专项督查、巡查等工作;统筹、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及镇、街道、园区应急管理工作履职工作。
(五)监督管理科。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查、备案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六)调查评估科。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七)法制宣传科。负责法制保障,承担信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类案件法制审核、复议、应诉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展社会公众知识普及、社会动员、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科技运用推广等;统筹专家库建设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