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0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总工程师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60名。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设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更名为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专项登记工作。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行政编制10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