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拟定局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综合性文件;负责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档案、统计、信访、会务、接待、保卫、后勤工作及议案、提案的处理和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财务审计;负责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工作。
(2)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任免、调配、劳动工资、机关人员教育培训、职称、社会保险、党务、计生、工青妇、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 法规科
负责局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的起草、审查、报批和应用解释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承办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行政赔偿案件;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开展市民城市意识、公益观念及普法宣传。
(4) 市政科
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设施发展中长期计划与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在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路行驶,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的管理;负责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综合管线普查,协调城市道路管网建设;负责有偿使用市政设施经营权招投标管理;负责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限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5) 园林绿化科
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发展中长期计划与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负责修剪、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6) 市容环卫科
负责编制环境卫生发展中长期计划与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负责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7) 燃气科
负责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负责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管理;监督燃气及燃气器具的经营、使用和燃气设施的规范操作与安全管理;负责燃气工程的建设管理。
(8) 桥梁管理科
负责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桥梁及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和养护维修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桥梁管理系统建设和技术档案管理;负责城市桥梁应急管理;负责依附城市桥梁、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